無障礙軟體設施
搜尋
:
一.定期召開特教推行委員會
特教推行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二次(期初,期末),由主任委員召開,負責推動學校特殊教育工作,建立學校特殊教育支援體系,規劃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計畫特教宣導活動,辦理特教學生轉銜服務與協助特教學生申訴案件.
二.落實IEP的服務與教學
每學期定期召開IEP會議與檢討會議,由特教專業團隊(教師,治療師,醫師,社工人員等)與學校行政人員提供有特殊需求學生的服務,多元與彈性化課程與教學,以及評量方式
三.個案管理與個案輔導
每位接受特教服務之學生皆有一位特教老師為其個管老師,除了負責管理其資料與協調整合其資源與服務外,也協助鑑定工作的相關事項與轉銜服務,並提供生活與學校適應的輔導.
四.提供適當的評量方式
依據<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之安置原則與輔導辦法>第六條規定,依特殊教育學生之個別需求,予以適當評量,其成績並給予彈性處理.
本校對於經由鑑輔會確認有特殊需求的學生,設有特殊考場,例如提供語音報讀服務,電腦作答替代書寫.
五.轉銜服務
提供升學就業資訊,協助了解學生性向與能力,辦理高中職參訪,協助學生及家長抉擇,並追蹤升學與就業情形.
上一頁
目前所在頁次 1/2
下一頁
頁次:
第1頁
第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