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12月20日原民教字第1110066479 號函及本局111年12月8日北市教國字第1113104119號函續 辦。 二、本案獎勵獎項計11項,除原住民族語言幼兒、原住民族語 言保母、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等5獎項依所屬專案計畫辦理評選 外,其餘下列獎項延長申請至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止: (一)終身貢獻獎。 (二)原住民族語言傳承獎:原住民族語言家庭。 (三)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 1、原住民族語老師。2、推動族語公務人員。 3、推動族語機關。 4、推動族語團體獎。 三、前開申請資訊及申請表單,逕至原住民委員會網站下載 https://reurl.cc/lZp2Eq。 四、推薦或自薦資料請寄送至(2492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號北棟16樓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收(封面請註明 「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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