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2年6月20日科實字第 11202002742號函辦理。 二、本案修正「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第參項 第七點(十一)、附件四之一及附件四之二,自113年1月1 日生效;「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第捌項第二點 (二)、附件一及附件一之一規定,自即日生效,請詳閱 實施要點修正對照表,並請貴校加強宣導。 三、檢附發布令影本、實施要點及部分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