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辦 理販售食品作業程序第五點、第六點及第八點修正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業經本局112年7月11日北市教體字第1123057178號令 發布,並已刊登本府112年7月13日公報。
二、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 業,系統流水號為1120500J0014,副請法務局刊登臺北市 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