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研習依據:本中心110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培訓各級學校尚未參加過本研習之參與調查、實際處理 該業務之人員或教師。 (二)本市各級學校有意願參與之教師。 (三)參加人員請推派不涉及校園性別事件經調查後事實認定 成立者。 三、研習日期及人數:110年3月18、19、25、26日,計23小 時,共3.5天,上限60人。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3月9日(星期二)止。 五、研習地點 (一)110年3月18、19、25日(全日):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本中心備有停車位及學員專 車接送服務,相關專車資訊請上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查詢。 (二)110年3月26日(下午):臺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臺北 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1巷7號)無提供停車位,請自行搭 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六、注意事項 (一)研習請假時數超過研習時數5分之1者(4小時),不核予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23小時研習時數,本研習無 補課機制。 (二)為落實新型冠狀病毒防疫,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 嗽、喉嚨痛、打噴嚏)等情形,請勿到訓並主動聯繫告 知。 (三)配合防疫工作,研習期間請務必配戴口罩,未戴口罩將 無法入場。研習現場將備有酒精及額溫槍,體溫測量高 於37.5度者恕無法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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