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於110年12月2日技專招聯試字第1102130188號函知各 國中學校,並於招生官網公告,因應疫情期間影響學生參 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或社區服 務,「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調整為服 務時數每滿1小時得0.5分(積分上限15分,計30小時)。且 僅適用參加111學年度及112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 之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合先敘明。
二、113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 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1小時得0.25分 (積分上限15分,計6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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